定好“年夜饭”

发布日期:2017-01-23 信息来源: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作者:郭志星 字号:[ ] 分享

 再过几日,我们就要迎来中国的农历传统节日—春节,春节期间举家团圆,“年夜饭”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首选,既可以免除家庭煮妇/夫的辛苦,又可以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坐在一起共同迎接新的一年。好多酒店也相继打出年夜饭的各种优惠大酬宾活动,大家在订购年夜饭的过程中也要处处小心,尽量避免陷入商家的甜蜜“陷阱”,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
    一、签订书面合同,维权有据可循。无论商家说多么天花乱坠,等真正提供服务时却无法一一兑现,口说无凭,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是比较糟心的。因此,根据消费者自己的需求和商家提供的服务双方商定权利和义务条款,并签订书面合同,这样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商家不会轻易的“耍大牌”。
    二、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预订所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款项,不具有担保性质;定金,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的一定款项,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订金,则没有前述规定的限制。因此,如果商家要求提前交付一定的款项,请一定要明确自己是交付的“订金”还是“定金”。请注意,定金数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三、提防“霸王条款”。有些商家仗着自己的优势地位,随意扩大自身权利,逃避应尽义务,以此形成格式条款,要求消费者单方面接受,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商家就以此为借口逃避责任。发生这种情况消费者不要认为既然自己签了协议就只能吃哑巴亏,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条款,那么商家也无法逃避自身应履行的义务。
    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欢快、有趣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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