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诉讼时效

发布日期:2017-01-09 信息来源: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作者:郭志星 字号:[ ] 分享

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抗辩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法庭查明抗辩理由成立,对方当事人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故而,正确把握运用诉讼时效也是公司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把利剑。以下就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何为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通俗的讲,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而不是永久的拥有某种权利,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这是对“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的一种约束。
    二、诉讼时效的分类
    1.一般诉讼时效: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2. 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适用的四种情形分别为: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4.最长时效: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
    三、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
    诉讼时效作为一个期间,自然就存在开始、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的开始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借款合同规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即暂停,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发生了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接着计算,此处应注意“暂停”情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月之前的任何时候均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者向法院“起诉”或者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债务存在,即可使诉讼时效中断,而诉讼时效一旦出现中断,那诉讼时效的期间需要从中断时重新开始计算。
    四、工作过程中如何把控诉讼时效的适用
    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主张权利,请求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想要牢牢把握诉讼时效这个“王牌”,保证公司的请求权利始终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内,这就要求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工作定期梳理。一是及时收集违约方的违约证据并书面通知违约方。我公司经常与设备、材料供货商打交道,合作过程中业务人员要及时收集供货商违约证据,如:保留双方签字的交货确认单,以此证明供货商是否按期交货;检查货物是否完整,以此证明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等等,针对供货商出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及时汇总整理并书面通知(建议通知时间确定在违约方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三个月内)违约方,这将对我公司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违约金时提供有利支持。二是定期梳理应收账款并书面通知催要。对欠付我公司款项的企业定期寄送催款函,或者采取安排人员与对方企业进行对账形成书面确认资料等方式,及时的中断诉讼时效,这样主张权利的期间定期的处于一个重新计算的状态,确保我公司作为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