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之断电(水、气)

发布日期:2017-04-17 信息来源: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作者:白肖肖 字号:[ ] 分享

前段时间,经常有同事咨询我们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为此我们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并将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一些房屋租赁问题予以专项归集、整理,并统一答复。
    问 题:
    承租人拖欠房租,出租人以此为由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那么断电(水、气)期间,承租人是否仍需支付房租?
    解 答: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从事经营活动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催告并事先告知将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的情况下,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依约支付租金,出租人采取前述行为属于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支付断电(水、气)期间的租金。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出租人不得以承租人拖欠房租为由断电(水、气)。我们认为,这种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承租人无需支付断电(水、气)期间的租金。
    注意事项:
    1、在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时,应当事先进行催告,且留下证据。比如说,按照合同签字页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催告邮件,或合同签字页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或者EMS邮寄送达,或让承租人签收催告通知,并保留书面证据等。
    2、催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几个工作日内缴纳房租;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房租,将进行断电(水、气)等。
    3、出租人采取断电(水、气)等行为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应当与承租人欠付租金的数额、比例及过错程度相适应,尽量不要超过必要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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