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组织学习《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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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做了介绍。文件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11月1日,市场部组织营销人员进行了宣贯学习。 市场部负责人强调,各营销主体单位要重点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替代创新试点等三个方面重点任务,深入学习、抓好落实。一是关注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和分布式就近开发利用,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发展绿色燃料、可再生能源制氢和综合供热体系。二是关注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在工业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工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三是积极关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针对新技术,《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试点应用,开展绿色直供电、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等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 方案的实施,意味着国家层面将更加注重生态环保与可持续性,各营销主体单位要积极应对变化,以应对挑战和把握新机遇。(供稿单位审核:张艳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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