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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组织宣贯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新规

发布日期:2024-04-28 信息来源:市场营销部 作者:董红艳 字号:[ ] 分享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将从5月1日将开始正式执行,该规则重点对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了要求,结合营销业务需要,4月26日,市场营销部利用例会,进行了宣贯。

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在宣贯中强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流程,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信息公开透明。新规要求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在指定平台上公开进行,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所有招标书、投标文件、中标结果等信息都将在平台上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执行资格预审制度。新规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对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的合规性和资质要求。这将有助于减少不正当竞争和恶意投标行为。三是,鼓励电子招投标。新规鼓励并推广电子招投标方式,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便捷性。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实现招标文件的在线编制、提交、评审和公示,大大缩短招投标周期。四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新规强调建立健全招投标诚信体系,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戒。通过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招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后续对市场影响,部门负责人也强调,该规则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和违规行为;通过信息公开透明和资格预审制度,可以有效遏制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将有效提高招投标效率;通过资格预审和诚信体系建设,可以有效防止资质不符和失信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保障优质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促进公平竞争。(供稿单位审核:张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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