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组织学习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2025-03-14 信息来源:市场营销部 作者:董红艳 字号:[ ]

近日,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将有效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并鼓励微型离网储能系统的应用,3月14日,市场部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组织相关营销人员进行了宣贯学习。

会议指出,各营销主体单位需提前关注政策导向,锚定重点区域。针对电源与电网侧储能,重点关注火电与储能协同调峰调频、电网末端供电能力提升等项目,尤其是电厂侧及输变电设施配套储能类项目。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如沙漠、戈壁、荒漠等消纳能力较弱的区域,政策支持通过新型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对于用户侧储能项目,需关注工商业园区、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场景的储能需求增长,重点关注工业园区绿色微电网、分布式储能系统集成等工程,以及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新型储能项目。

会议强调,各营销主体单位应深入研究政策鼓励的开发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项目。对于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项目,政策鼓励储能作为独立主体进入市场,可探索“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或提供灵活性资源交易服务。针对共享储能与多能互补项目,可通过共享储能电站分摊成本,提升项目经济性,例如为新能源电站提供容量租赁服务。同时,加强与设备商、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产业链协同,构建生态圈竞争优势。

下一步,各营销主体单位在实施或营销新型储能过程中,需紧密结合不同应用场景的市场动态变化及技术迭代升级情况,同步关注政策在落地区域的调整与变化,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供稿单位审核:张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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