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组织宣贯解读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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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在业务引发高度关注。3月21日,市场部组织营销人员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学习,深入把握市场化改革方向。 在政策宣贯会上,市场部相关专责重点解读了市场化转型带来的深刻变革,指出“136号文件”围绕“全面入市、市场定价”展开,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所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均需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价,彻底改变原有保障性收购与市场交易并行的双轨制模式。特别对新老项目实施差异化过渡安排:存量项目通过自主确定年度入市比例逐步衔接市场,增量项目则需全面参与市场竞争。 会议强调“136号文件”建立的差价结算机制,通过市场外补偿/扣减机制平衡电价波动,为新能源企业提供市场化风险缓释工具。一方面,取消强制配储要求释放了企业自主决策空间,但新能源间歇性特性客观要求企业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另一方面,电价形成机制变革将倒逼企业构建“技术+市场”双重竞争力,从单纯追求发电量转向综合考量设备效率、交易策略、区域电价波动等多维要素。同时,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新能源行业正式进入“后补贴时代”,通过市场化竞争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本优化,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奠定制度基础。 下一步,市场部也将重点关注各地区下发的实施细则,同时也提醒各营销主体单位,防范部分建设单位单方面要求以5月30日前并网条件的营销风险。(供稿单位审核:张艳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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