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解读内蒙古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新政

发布日期:2025-06-03 信息来源:市场营销部 作者:董红艳 字号:[ ]

5月29日,内蒙古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新政,就推动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明确现货市场电价浮动机制。该办法也是136号文下发后首个落地的实施细则,为未来市场的发展也带来结构性调整机遇与挑战。5月30日,市场部组织营销人员针对该新政进行了解读。

市场部负责人强调,内蒙古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新政,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在三个方面需各营销主体单位提高认识,一是存量稳收益,增量强竞争。该办法的政策核心是存量项目(如扶贫光伏)仍执行保障性电价(0.3035元/千瓦时),施工企业可优先承接此类项目以稳定收益;增量项目则需通过竞价获取电价,倒逼建设单位优化成本控制,探索储能配套、数字化运维等降本增效路径。二是分布式与集中式机遇分化。市场将出现分化,分布式光伏等小型项目需求增长,企业需提升灵活施工能力;集中式项目需强化技术竞争力,如“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以应对市场化风险。三是技术升级与风险管控成为关键。建设单位前期要加强功率预测、储能智能控制等技术投入,并通过长期购电协议对冲电价波动风险。政策同时鼓励参与绿证、碳交易,拓展收益渠道。同时,具备成本控制与跨区域布局能力的企业将主导市场,中小型企业需聚焦细分领域或联合协作。

内蒙古东部作为新能源消纳能力全国领先的地域,下一步各营销主体单位要抓住政策过渡期机遇,重点在技术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下大功夫,努力抢占市场化改革红利。(供稿单位审核:张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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