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系”负责人履职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6-05-12 信息来源:安全环保部 作者:蒋敬晨 字号:[ ]

5月12日,公司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系”负责人履职考核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公司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履职责任,强化各级负责人安全履职意识。公司副总经理翟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全环保部、组织人事部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25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视频,专题学习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法定职责,并对公司2026年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履职考核工作部署进行了全面宣贯与深度解读。

会上,电网(运维)公司、电源工程事业部、基础设施工程事业部、锅炉技术公司、机械化公司总经理依次进行现场安全述职。考核组结合述职内容逐一点评,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聚焦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安全数智化建设、安管队伍建设、“人机料法环”全要素管控、安全教育培训、入场培训及站班会农民工实名制联动等领域,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与工作建议。

翟玉军结合此次考核工作,就深化“四个责任体系”履职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责任意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破除“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的思想误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聚焦关键履职,夯实管理根基。 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足额到位,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抓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地,精准聚焦安全管理核心重点。三是严肃考核问责,强化刚性约束。 公司将严格依据安全履职考核结果,对安全管理落实不力的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履职考核全覆盖,以考促责、以责促安,全面推动岗位安全责任落地见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供稿单位审核:李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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