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责任边界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与“一岗双责”解读

发布日期:2026-04-24 信息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周荥辉 字号:[ ]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构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完整责任体系,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精准把握、严格履行的核心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概念混淆、边界不清、表述错位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不仅影响述职述廉、工作报告的规范性,更折射出责任意识模糊、履职定位不准的深层问题。为切实把责任厘清、把边界划清、把要求落准,结合党章、党内法规与企业管理实际,下面对四项责任进行系统优化和深入阐释。

一、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一)核心定位

党组织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执行主体、推动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必须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不当“甩手掌柜”、决不能把主体责任推给纪检组织。

(二)根本要求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治理、经营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全过程,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具体责任清单

一是政治引领与部署推动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政治生态、排查廉洁风险,制定责任清单与年度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是作风建设与正风肃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管理,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三是纪律建设与教育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关于党章、党规、党纪的相关学习、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六大纪律”刚性约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

四是权力监督与风险防控责任。健全内控机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工程管理、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选人用人与廉洁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进人,对用人失察失误严肃追责。

六是惩治腐败与支持监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保障办案条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不护短、不遮掩,一体推进“三不腐”。

七是示范带头与传导责任。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廉洁齐家,管好自身、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人。

八是考核评价与追究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班子和干部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核心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薪酬分配直接挂钩;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 “一岗双责”

(一)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织书记、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首责、总责、全责。

对本单位政治生态、廉洁建设、干部健康成长负总责;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廉洁自律;定期与班子成员、下级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对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薄弱环节亲自推动整改;决不搞一言堂、决不违规干预执纪办案、决不纵容不正之风。

(二)“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职干部按照分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核心是:既对分管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定期排查分管领域廉洁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对分管部门、分管人员开展常态化廉洁教育、提醒谈话;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纠正苗头问题,及时报告重大隐患;严格执行亲属回避、交往报备等制度,守住廉洁底线;主动接受党组织、纪检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三、纪检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

(一)核心定位

纪检组织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替代、不包揽党组织主体责任,做到协助不越位、监督不缺位、执纪不手软、问责不姑息,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协同发力。

(二)根本要求

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基本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三)具体责任清单

一是政治监督责任。聚焦“两个维护”,监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督促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是日常监督与抓早抓小责任。做实近距离、常态化、可视化日常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

三是正风肃纪责任。持续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监督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公务支出等制度执行。

四是执纪审查与惩治腐败责任。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严查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利益输送、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腐败问题;深化风腐同查、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问责追责责任。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六是纪律教育与廉洁文化责任。常态化开展关于党章、党规、党纪的相关学习,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七是协助与协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织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纪检、审计、财务、法务、巡察等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大监督格局;依规受理信访举报、澄清诬告陷害、保障党员权利。

八是自身建设与依规履职责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处置精准;接受党组织和上级纪委领导,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责任边界一句话的精准概括

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全面领导、直接主抓、全程负责;

书记/一把手: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首责全责、带头示范、全面统筹;

班子成员/副职:负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管岗位必须管作风;

纪检组织:负监督责任,专责监督、严肃执纪、精准问责、协助推动。

五、推动 “四责协同” 落地见效,构建管党治党闭环体系

厘清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根本目的是推动四责协同、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一体落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明晰责任边界,实现 “四责” 定位精准

坚持党组织不推责、书记不卸责、班子不缺位、纪检组织不越位,把四项责任清单化、条目化、岗位化,让党组织、“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组织知责明责、照单履责、按单督责,杜绝责任空转、概念混淆、履职错位。

(二)健全运行机制,实现 “四责” 同向发力

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整改联动工作机制,党组织牵头抓总、书记牵头统筹、班子分兵把守、纪检组织专责监督,把责任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压力传导,实现“四责”层层压实

坚持以上率下、以督压责、以问责促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岗位、传导到个人。用好述职述廉、约谈提醒、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手段,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加码,杜绝“上热中温下冷”。

(四)突出严管厚爱,实现“四责”有机统一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贯穿“四责协同”全过程,既以严格监督压实责任,又以精准容错保护干部,既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职,又以暖心关爱激发担当,实现管党治党与企业发展、干部成长有机统一。

(五)深化贯通协同,实现“四责”闭环管控

推动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有机贯通,把“四责协同” 融入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资金拨付、分包采购、境外业务等高风险领域,形成决策有监督、用权有制约、失职有问责、整改有回音的完整责任闭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供稿单位审核: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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